目的

本指引的目的是为资讯科技系统设定适当可接受的使用参数,以确保这些系统继续有效和安全地运作,并保护大学免受错误、欺诈、诽谤、侵犯版权、非法歧视、非法活动、侵犯隐私和服务中断等问题的影响。

阅读本指引时,应连同人员、文化和诚信政策

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

  • 所有用户
  • 不论是否在办公时间、在大学校舍内或透过使用私人拥有的装置或设施使用系统。

授权使用

该系统主要是大学的工具,供学生、教职员和附属机构为大学目的使用。

  • 就职员而言,这包括与大学雇用有关的用途
  • 就学生而言,这包括与他们的入学和课程活动相关的使用
  • 就附属公司而言,这包括它们被授予访问系统的目的的使用。

个人使用

任何个人对大学设备和系统的使用都应是偶然的,不得干扰大学内用户的角色、他人的工作或学习或系统的操作。

但是,不允许不合理或过度的个人使用。例如,该系统不得用于进行个人业务或私人商业活动、赌博、不良材料或对与工作或学习无关的主题进行过度和定期的研究。

数据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根据大学的规章制度,大学拥有以下所有资料:

  • 由雇员创造,作为其受雇的一部分;而且
  • 由使用系统的用户创建、发送或接收,

所有这些数据都可以作为证据记录访问,包括在调查中或对审计、诉讼或刑事调查等其他行动的回应中。

教职员、学生、学术访问学者和参与研究项目的人士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的拥有权受治理框架知识产权法规

条件的访问

访问系统的一个条件是,用户必须同意遵守所有与使用计算机设施有关的大学政策,包括人员、文化和诚信政策和这些指导方针。

用户:

  • 是否被假定对使用其帐户进行的所有活动负责
  • 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账户安全吗
  • 必须选择一个不易被猜测或预测的密码吗
  • 一定不能与任何人共享密码或在明显的位置记录密码
  • 必须定期更改密码(如果密码被其他人知道,必须立即更改)
  • 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其帐户(通过电子邮件代理安排或未经首席信息官事先批准的除外)。
  • 当电脑无人看管时,必须登出或锁定电脑吗
  • 必须保护储存在流动系统(如电话、手提电脑、记忆棒及其他储存媒介)上的资料的安全,包括在可能的情况下维持合理的病毒控制措施
  • 不得复制或输出任何官方电子通信或史文朋数据用于非官方目的,而一旦官方目的实现,也不得保留这些数据
  • 史文朋数据不能复制到未经授权的设备
  • 不得将未经授权的设备连接到网络,无论是通过软件或硬件(如连接个人电脑或外部存储设备)
  • 必须确保没有包括在自动备份中的重要大学数据定期进行手动备份,并在数据丢失时能够恢复到最新版本
  • 不得在任何信息中使用辱骂、亵渎、威胁、种族主义、性别歧视或其他令人反感的语言
  • 不得访问、发送、接收、存储或打印色情、种族主义、性别歧视或其他歧视性或令人反感的材料
  • 必须尽快向资讯科技服务台报告实际或怀疑的保安漏洞
  • 一定不能克服或试图克服对系统和应用程序的安全限制
  • 必须在没有得到CIO批准的情况下删除或禁用反病毒和其他类似的客户端安全代理
  • 不得使用或安装未经授权或未经许可的软件
  • 故意传播或传播任何类型的恶意软件

未经授权及非法使用

用户不得使用系统从事攻击性、非法或非法的行为。

电子邮件和其他电子通信

电子邮件是教职员和学生的官方沟通方式。大量电子通讯由内部传讯小组负责(swinburnecommunications@swinburne.edu.au).

隐私

用户处理个人信息必须按照斯文本科技大学的隐私准则

访问、监控、过滤和屏蔽

用户:

  • 在对系统的使用进行监视的理解和条件下使用系统
  • 承认并同意大学有权访问、监控、过滤和阻止使用系统的任何用户创建、发送或接收的电子通信
  • 承认学生入学时可使用该课程,学生毕业或退课12个月后可使用该课程
  • 承认教职员和承建商在入职大学时已获提供访问权限,而教职员和承建商将在其受雇的最后一天取消访问权限
  • 承认只有资讯科技署认可的私网路客户端/服务才可远程接驳大学网络。


如获校长或其他获授权人士批准及酌情处理,并符合适用法例,大学保留(无须通知)作出以下决定的权利:

  • 以大学所确定的任何方式(包括作为调查中的证据记录,或回应审计、诉讼、刑事调查或信息自由要求等其他行动的证据记录)拦截、访问、监控和使用系统用户创建、发送或接收的电子通信。
  • 监视任何设备或终端的使用
  • 检查位于大学所有资源上的任何数据(无论数据所有权如何,包括个人电子邮件和其他个人通信以及存储在个人文件目录中的数据)
  • 撷取及检查大学所有计算基础设施内的任何数据
  • 删除或修改其网络中的任何数据
  • 如有需要,重新塑造其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的形象
  • 对网络应用过滤系统,通过阻止基于大小或内容的通信来限制使用和活动。


例如,如果通信被怀疑,则可能被阻断:

  • 包含非法材料
  • 属于《2003年垃圾邮件法》(第c条)所指的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讯息。
  • 建立阻止访问被认为不适当的网站的程序。


例如,大学可能会禁止进入:

  • 被认为有安全风险的网站
  • 可能对系统造成负面影响的网站
  • 有害影响网络带宽的网站
  • 被认为含有攻击性或非法内容的网站
  • 被认为不安全的互联网协议和方法
  • 任何违反大学政策的网站
  • 删除任何被认为冒犯、不雅或不适当的材料(包括淫秽材料、诽谤、欺诈或欺骗性陈述、威胁、恐吓或骚扰陈述,或侵犯他人隐私权或财产的材料)
  • 检查、过滤、屏蔽和调节通过大学控制的渠道和媒体发表的评论和对话,并删除违反适用法律、守则和政策的内容。


大学亦会根据网络地址、网络协议应用用途或以用户为基础,收集使用情况的统计数字。

销毁大学资料

在私人拥有的设备或设施上存储大学数据的用户有责任确保在处理该设备或设施时,大学数据是不可读和不可恢复的。

违反本指引

如果违反了这些准则,对系统的访问可能在任何时候被暂停或终止。此外:

  • 违反这些指引的员工,将被转介人事及文化处处长及/或管理组组长,并按照有关不当行为或表现不佳的程序(以适用的程序为准)处理。
  • 违反这些准则的附属公司将被移交管理股股长,并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 违反这些指引的学生可能会受到《《学生行为不端条例2012》


违反这些准则的情况还包括:

  • 侵犯第三方权利(如侵犯知识产权)
  • 刑事犯罪(如严重骚扰、欺凌、职业暴力和诽谤行为)。


除了大学的任何纪律行动外,这可能导致民事或刑事诉讼和处罚,大学可能会向相关执法机构报告,用户将被追究个人责任。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接触不良资料与使用者在大学的工作或学习直接有关),在获授权人士的批准及酌情决定权下,可豁免违反这些指引的活动。豁免可能需要事先得到管理股股长的核可。

投诉

收到冒犯或不适当的内部或外部电子通讯的用户,如属员工和附属机构,应向其管理部门主管提出投诉(或如经理是向人事和文化部门提出投诉的原因),如属学生,则应向注册主任提出投诉。

查看所有策略和相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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