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伊恩·m·迪克先生及家人都是港大的重要支持者。

该大学与Dicker家族一样,致力于改善受神经和心理障碍影响的人的生活,并致力于大脑和心理科学领域的研究,最近通过建立大脑和心理科学中心。

伊恩·迪克希望大学建立并维持该基金会,以鼓励大脑和心理科学的进步,并帮助患有神经和心理障碍的个人。

该基金会是在大学的要求下建立的,并得到了Ian Dicker的慷慨支持,并得到了Steritech Pty Ltd.的首次捐赠。

副校长批准了基金会的成立,以支持基金会的目标,并承认和尊重迪克家族对大学的贡献。

以规章规定基金会的设立和继续运作及规章是适当的。

该基金会将允许其他个人和组织通过征集、接收和管理进一步的捐赠、礼物、遗赠或其他支持来支持大脑和心理科学的进步。

第1部分。初步

1.目标

本条例的目的是在本法和本法的规定下继续实施2012年大学基金会条例芭芭拉·迪克脑科学基金会。

2.授权条款

本规例是根据2012年大学基金会条例以及2010年斯威本科技大学法案第28、29和30条。2022十二强赛程表

3.定义

在本规例中-

  • 董事会指基金会管理委员会;
  • 基金会意指芭芭拉·迪克脑科学基金会根据本条例继续运作;
  • 撤销规定指条例24.6 -芭芭拉·迪克脑科学基金会根据1992年斯威本科技大学法案制定的条例。2022十二强赛程表

第2部分。该基金会

4.基金会的延续

这里成立了芭芭拉·迪克脑科学基金会。

5.对象和函数

1.该基金会的目标是鼓励大脑和心理科学的进步,并帮助患有神经和心理障碍的个人。

2.基金会的职能是-

a.支持脑科学和心理科学的应用研究,以帮助诊断、治疗和预防睡眠障碍、焦虑、抑郁和痴呆。如果发现了睡眠障碍、焦虑、抑郁和痴呆的治愈、治疗和预防方法,那么就可以支持神经和心理障碍的其他应用研究;

b.为大学“脑与心理科学中心”小组(或后续小组)的脑与心理科学领域的人员和研究项目(但不包括设备)提供资金;

(c)为该目标和功能的目的接受和请求捐赠、礼物和遗赠;

D.传播信息并提高对脑科学和心理科学应用研究的认识,特别是对睡眠障碍、焦虑和抑郁、痴呆及其他神经和心理障碍的治疗和预防;

E.为促进目标和职能提供其他形式的支持;而且

f.支持大学内其他必要的、附带的或有助于实现目标和职能的事情或活动。

第3部分。基金会管理

部门金融

6.基金会持有的资金

所有为基金会持有、收到或筹集的资金,以及所有为基金会持有的资金投资的累积,必须由大学持有,并以基金会的名义记录在一个单独的大学分类帐帐户中。

7.投资

1.为基金会持有的资金可以由大学单独投资,也可以与大学的其他基金共同投资。

2.如果资金投资于共同基金,该投资必须被确定为共同基金的独立子基金。

8.大学关于资金投资的报告

大学必须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向董事会提交一份关于上一历年大学为基金会持有的资金投资的报告。

9.支出

以基金会名义持有的资金,仅可作为资本和收入使用-

a.根据基金会的宗旨-

i.根据董事会的建议;而且

2经校长批准;

B.支付外部投资经理征收的行政费用(如有)。

部门2。管理委员会

10.管理委员会

1.基金会的业务和事务由理事会负责。

2.委员会包括-

a. Ian Dicker或被提名人(包括Ian Dicker或被提名人的遗产代表);

b.托尼·迪克或被提名人(包括托尼·迪克或被提名人的遗产代表);

c. Jennifer Johannesen或被提名人(包括Jennifer Johannesen或被提名人的遗产代表);

d. Craig Dicker或被提名人(包括Craig Dicker或被提名人的遗产代表);

e. Dermott Brereton或被提名人(包括Dermott Brereton或被提名人的遗产代表);

F.当然:副校长或被提名人;

G.当然:生命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或与基金会目标最密切相关的大学学术单位院长,由副校长或院长提名。

3.的位置依据职权董事会成员空缺,如果-

(一)董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相关职务;

b.董事会成员-

i.从董事会退休;

2辞去董事会职务;或

3因校长认为有关人士不再适合或不再是该职位的最合适人选,而将其从校董会除名。

4.除第(3)款另有规定外,董事会成员任职至该董事会成员退休或辞职为止。

11.付款及报销

1.董事会成员无权就董事会成员的职位获得任何薪酬。

2.然而,理事会成员可报销出席理事会会议或与基金会管理有关的合理差旅或其他费用。

12.主席

1.董事会主席的职位空缺

(一)自选出主席之日起满一年;或

b.由于任何其他原因,主席不再担任董事会成员。

2.如果主席职位空缺,董事会必须选举一名成员担任主席。

3.在主席职位空缺之前担任主席的董事会成员有资格连任。

13.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每历年必须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

2.委员会必须规范自己的程序。

3.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是三人。

4.如果主席缺席,成员必须选举主席出席该次会议。

5.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或通过传阅处理的问题必须确定-

a.以多数票;或

B.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由主席投第二票或决定性一票。

6.董事会必须要求保留所有董事会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传阅处理的事项。

14.委员会

1.董事会可委任由两人或以上人士组成的委员会(该等人士毋须为董事会成员)。

2.委员会必须向董事会报告提交给它的事项。

15.秘书及其他人员

理事会可任命以下人员担任基金会的行政管理,但无报酬

a.一人担任董事会秘书;

b.其他人士担任董事会成员。

16.决定的有效性不受任命缺陷的影响

董事会决定的有效性不受以下因素影响

a.董事会成员的任命有任何缺陷;

B.职位空缺;或

C.一个人不愿意采取行动依据职权的位置。

17.空缺的影响

如果董事会出现空缺,其余董事会成员可继续行使职权,董事会决定的有效性不受空缺的影响。

18.董事会年度报告

1.理事会必须在每年4月30日前向副校长提交一份关于基金会上一历年活动的年度报告。

2.如果大学收到并对年度报告的准确性感到满意,它必须就基金会在相关时期的活动发布一份全校范围的报告。

部门3。按大学分配

19.如果对象不能执行分发

1.如果理事会和理事会认为执行基金会的宗旨是不合法的、不切实际的或不可能的,则适用本条例。

2.如果本规定适用,大学可以将资金用于董事会和理事会认为最符合基金会目标和职能的目的。

第4部分。杂项

20.撤销

条例24.6 -芭芭拉·迪克脑科学基金会被撤销。

21.过渡

1.尽管24.6撤销-芭芭拉迪克脑科学基金会-

a.前董事会-

(一)原基金会视为本条例设立的基金会。

2除第(ii)款另有规定外,被视为与根据本规例组成的董事会相同的机构;而且

b.继续存在,如同根据本条例构成;而且

2.自生效之日起,根据已撤销的条例归属于基金会的所有财产,包括大学为基金会持有的资金,均可按照本条例持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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