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欺凌

大学致力于提供一个不受欺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欺凌的特点是针对一名员工或学生,或一群员工或学生,反复采取不合理的行为,对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欺凌行为是一个理性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会伤害、羞辱、破坏、威胁、贬低、冒犯或恐吓一个人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包括个人或团体的行为,也可能涉及恃强凌弱者使用工作系统或不恰当地行使权力。

虽然通常以重复行为为特征,但一次性事件也可能构成欺凌。

不应该对提出欺凌问题或担忧的人采取不利行动或报复。欺凌,以及针对欺凌投诉或担忧的不利行动或报复,都是不可接受的,并可能导致纪律处分。

负责任的工作人员有注意义务,包括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欺凌行为,并适当处理欺凌投诉。

重要的是要明白:

  • 合理的管理决策、讨论或行动,包括绩效辅导和管理表现不佳
  • 合理合理的指示、指示和要求
  • 意见分歧、冲突和工作关系问题

是职场挑战的一部分,不构成欺凌。

5.2.暴力

大学致力于提供一个没有暴力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暴力是直接或间接使用武力的身体攻击或攻击,对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攻击者的意图是不确定的。

大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接受暴力、威胁或虐待,并鼓励及早报告任何此类事件,违法者将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诉讼。

5.3.性骚扰和性侵犯

大学致力提供一个没有性骚扰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性侵犯是指一个人被强迫、胁迫或诱骗进行违背其意愿或未经其同意的性行为。这个词可以指一系列让受害者/幸存者感到不舒服、害怕或威胁的性行为。性侵犯是一种犯罪,包括强奸、性接触和儿童性侵。

在维多利亚州,性骚扰是有法律规定的。当一个人:

  • 向另一个人提出不受欢迎的性暗示或不受欢迎的性要求
  • 从事与他人有关的任何其他不受欢迎的性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理性的人会预料到另一个人会被冒犯、羞辱或恐吓。

性行为包括身体上的亲密行为、带有性意味的言论以及性手势、行为或评论。罪犯的意图无关紧要。

性侵犯和性骚扰是非法的,在我们的工作场所和学习环境中,大学不会容忍。

“工作场所”可以延伸到大学校园之外。例如,工作中的性侵犯或性骚扰也可能发生在工作时间之外,因为员工与工作有关,比如会议或工作赞助的活动,他们彼此很接近。

同样,性侵犯和性骚扰可能发生在任何与学习相关的地方,包括教室、会议、实地考察和短途旅行。性骚扰可以远程发生,例如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和社交媒体。

任何认为自己受到性侵犯或性骚扰的人都被鼓励站出来。负责的工作人员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性侵犯或性骚扰,并妥善处理关切和投诉。不应该对提出性侵犯或性骚扰问题或担忧的人采取不利行动或报复。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最初看起来温和或微不足道的行为形式可能构成性骚扰,特别是在权力或地位不同的关系中,例如工作人员和学生或经理和员工。

严重犯罪的受害者,如性侵犯和跟踪,如果他们愿意向警方报告,将得到支持(承认受害者不应该因为大学报告而失去权力)。

与此同时,重要的是要承认,建立在相互吸引或友谊基础上、双方自愿或相互回报的关系和互动不构成性骚扰。

5.4.歧视

大学致力于提供一个不受歧视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在教育、就业以及提供货物、服务和住宿方面的歧视是非法的。

在维多利亚州,歧视是有法律规定的。它包括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直接歧视发生在一个人因为某一“属性”而对或打算对某一“属性”不利的人时。间接歧视发生在某人强加或提议强加一项要求、条件或做法,而该要求、条件或做法将不利于具有某种属性的人,而且是不合理的。

为了确定歧视,犯罪者的意识和动机是无关的。

受联邦和维多利亚州法律保护的属性包括:

  • 年龄
  • 母乳喂养
  • 负责照顾的状态
  • 残疾或损伤(包括疾病)
  • 就业活动
  • 性别认同
  • 工业活动
  • 无关的犯罪记录
  • 合法的性行为
  • 婚姻状况
  • 父母的地位
  • 物理特性
  • 政治信仰或政治活动
  • 怀孕或潜在怀孕
  • 种族,肤色,国籍,民族或民族起源
  • 宗教信仰或宗教活动
  • 同性关系
  • 性别
  • 性取向
  • 社会的起源。

任何认为自己正在或曾经受到歧视的人都被鼓励站出来。负责的工作人员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歧视,并妥善处理关切和投诉。不应对提出歧视问题或关切的人采取不利行动或报复。

5.5.骚扰和诽谤

大学致力于营造一个尽可能不受任何形式骚扰和诽谤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骚扰是任何形式的行为,不希望,没有要求,一个理性的人会认为可能会创造一个充满敌意或不舒服的工作场所,因为侮辱,恐吓或冒犯另一个人,因为法律保护的属性。(见5.4。以上是对受歧视法保护的“属性”的解释。)

种族和宗教诽谤是指因种族或宗教而煽动或鼓励对另一个人或一群人的仇恨、严重蔑视、厌恶或严重嘲笑的行为。在任何公共场所进行种族和宗教诋毁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任何认为自己正在或曾经被骚扰或诽谤的人都被鼓励站出来。负责的工作人员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骚扰和诽谤,并妥善处理关切和投诉。不应对提出骚扰或诽谤问题或担忧的人采取不利行动或报复。

5.6.伤害儿童和虐待儿童

大学致力于儿童的安全,对虐待儿童的行为绝不容忍。

伤害儿童,特别是虐待儿童,构成对18岁以下的人犯下的任何行为,包括:

  • 身体暴力
  • 性侵犯
  • 严重的情感或心理虐待
  • 严重的忽视。

不可接受的行为包括:

  • 将儿童置于伤害或虐待的危险之中
  • 与儿童进行可能被认为是不必要的身体接触的行为,并发起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包括做儿童自己可以做的事情
  • 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对儿童进行拍照或录像
  • 在孩子面前公开讨论成人的本性
  • 忽视或无视任何涉嫌或已披露的虐待儿童行为

大学致力于预防儿童虐待和及早发现风险,并消除和减少这些风险。工作人员有注意义务,包括向警察等内部和外部机构报告儿童安全问题或虐待儿童的指控。大学严肃对待我们的法律责任:

  • 未披露:维多利亚州的所有成年人,如果有理由相信一个成年人对16岁以下的儿童实施了性犯罪,都有义务向警方报告这一信息
  • 未能保护:如果在大学的照顾、监督或授权下的16岁以下儿童有很大的风险,将成为与大学有关的成年人所犯下的性犯罪的受害者,大学的任何权威人士如果知道虐待的风险,并有权力或责任减少或消除风险,但由于疏忽而没有这样做,就会犯罪。
  • 强制记者必须履行报道职责。

大学致力于所有儿童的参与和赋权。同样重要的是,土著儿童等可能特别脆弱的儿童的文化安全,种族、宗教、文化和/或语言不同的儿童的文化安全,以及残疾儿童的安全。任何有儿童安全问题的儿童或家庭成员都被鼓励站出来。大学会倾听和回应孩子们的意见和关注。

5.7.不当行为

5.7.1.一般原则

此处的不当行为是指2012年《公共利益披露法》(Vic)(《PID法》)和其他适用法律(包括2001年《公司法》(Cth)和1953年《税收管理法》(Cth))中的举报规定所涵盖的不当行为。不当行为包括:

  • 欺诈及贪污
  • 刑事犯罪
  • 严重的专业失当行为
  • 不诚实履行公共职能的
  • 故意或鲁莽地违反公众信任
  • 故意或不顾后果地滥用信息
  • 公共资源管理严重不善
  • 对人的健康和安全有重大风险
  • 对环境造成巨大风险。

大学的附属公司(包括NICA, SSAA[斯威本学生生活]和斯威本投资有限公司)受到两个举报制度的保护——公司法和PID法案。

为了避免混乱,降低复杂性和支持有效的流程,大学将使用一致的语言和程序来执行这一政策,并处理与大学或大学附属公司有关的信息披露。

大学对不当行为的立场遵循以下原则:

  • 坚持法律、道德和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
  • 确保组织文化和嵌入式风险控制有效阻止不当行为
  • 建立举报不当行为的意愿
  • 确保遵守“公共利益披露”或“举报人”立法(包括PID法案和公司法)
  • 对披露不当行为的个人的保护
  • 自然正义。

根据大学的不当行为和举报准则,以及维多利亚州的立法,有既定的程序,用于报告和调查腐败和欺诈等不当行为的指控。也可以披露针对披露人采取的“有害行动”。同样,《公司法》的检举条款保护了“可披露事项”的披露,包括违反《公司法》等英联邦关键立法、刑事犯罪、危害公众的行为以及欺诈和腐败等不诚实行为。

5.7.2.披露的信息

“披露”,无论是根据维多利亚公共利益披露法还是公司法,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披露或不当行为指控。个人(例如“举报人”)可能希望披露信息,以获得法定保护,免受损害,确保匿名,并由外部机构调查此事。

根据维多利亚PID法案,大学不能接受和处理公共利益披露。相反,公共利益披露应该向维多利亚独立广泛反腐败委员会(IBAC)进行,该委员会已经发布了指导方针,以帮助披露者。

希望报告可疑不当行为的人,如果不希望向IBAC报告,并使用维多利亚公共利益披露制度,可以向大学而不是IBAC披露此事。

在《公司法》规定的有关大学子公司的可披露事项的情况下,可以由“合格的收件人”接收披露,其中包括公司官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

为了支持信息披露,大学将提名一位信息披露官作为中央联络点,提供建议、接收和处理信息披露,并确保诚信。此外,大学还可指定独立的信息披露服务提供商或“热线”,授权其直接接收信息披露。

虽然披露人可以选择通过多个联络点报告一个问题,但所有披露都应提交或传递给大学的披露官。

除其他事项外,在涉及公共利益披露事项时,按照要求保持机密性至关重要,以确保不会对披露人采取不利行动。披露与公共利益披露有关的信息,包括披露人的身份,属于刑事犯罪。

严格的诚信程序适用于根据大学的不当行为和举报准则报告和调查涉嫌不当行为的所有情况。

5.7.3.对披露者的支持

大学不容忍对那些站出来揭露事情的人采取有害的行动。

大学认识到其行政和管理实践中透明度和问责制的价值,并支持对揭露不当行为的行为进行披露。

大学将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善意披露此类信息的人,使其免受举报行为的任何不利行动的伤害。

如有需要,大学将任命福利经理或举报人保护官员。

5.7.4.对披露者的法律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举报人资格的披露人享有法律保护,包括保密、免受损害的保护和一定的责任保护。

如果披露人认为自己遭受了损害,可以寻求独立的法律建议或联系外部机构(如IBAC或ASIC)。

5.7.5.个人恩怨和虚假报道

个人不满(例如人际冲突或个人与工作有关的投诉)不属于本政策和大学的不当行为和举报准则所涵盖的公开事项。

不鼓励故意报告这些政策和指导方针未涵盖的事项,或虚假或有害的事项。

5.7.6.已向大学披露的事宜

如果某一事件已经向大学披露,并根据单独的程序处理(如员工投诉或学生投诉或较早的披露),那么除非发现或披露了进一步的证据,表明存在不当行为,并且尚未在单独的程序中被考虑,否则该事件随后不会根据本政策或大学的不当行为和举报指南进行处理。

角色职责表(VC委托)

角色/决定/行动 责任* 条件与限制
识别不当行为的风险暴露。
建立控制措施,防止和发现这种活动
高级管理人员

必须符合大学的风险管理框架。

向IBAC报告任何可疑的不当行为(在维多利亚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披露的情况下)或有关的大学当局。 所有员工

应向斯威本大学的信息披露官或通过斯威本大学独立的信息披露热线服务进行披露。

接收及处理向大学披露的资料 披露官
披露官 总法律顾问
确定大学的不当行为和举报准则是否适用于披露 披露官
任命福利经理或保护举报人官员来支持举报人 首席运营官

应根据披露主任的建议作出委任

不当行为和举报准则,包括审查和更新 大学的秘书

必须与本政策一致吗

监测和报告本政策和不当行为和举报准则的有效性 大学的秘书

为不当行为投保,并就大学因不当行为而损失的金钱/资产是否符合大学利益作出决定 首席财务官

保险范围由理事会批准。

*(持有、担任或执行有关职位或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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