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接受的行为第5部分
5.1。欺凌
大学致力于提供一个环境来工作和学习,不受欺负。
欺凌的特点是重复,不合理行为针对员工或学生,或一组员工或学生,创建一个健康和安全的风险。欺负行为是一个合理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会使,羞辱,破坏,威胁、降解、冒犯或恐吓一个人。行为可以包括个人或集团的行动,可能会涉及到使用系统的工作或欺负不当主张权利。
虽然一般的特点是重复行为,一次性的实例可以欺负。
不良行为或报复不应该对一个人提出了一个欺凌问题或担忧。欺凌,不良行为或报复在回应一个投诉或问题,是不可接受的,可能导致纪律处分。
护理人员有责任负责,包括适当地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来防止欺凌和欺凌总经理投诉。
重要的是要理解:
- 合理的管理决策,讨论或行动,包括绩效辅导和管理表现不佳
- 指令,使公平和适当的方向和要求
- 意见的分歧、冲突和工作关系问题
是工作生活的挑战的一部分,不构成恐吓。
5.2。暴力
大学致力于为工作和学习提供一个环境,没有暴力。
暴力是一个物理攻击或攻击的直接或间接应用,创建一个健康和安全的风险。攻击者的目的不是决定的。
大学不接受暴力、威胁或滥用在任何情况下,鼓励早期任何此类事件的报道,罪犯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诉讼。
5.3。性骚扰和攻击
大学致力于为工作和学习提供一个环境,没有性骚扰。
性侵犯发生当一个人强迫,强迫或骗性行为违背他们的意愿或没有他们的同意。这个词可以指广泛的性行为,使受害者/幸存者感到不舒服,害怕或威胁。性侵犯是一种犯罪,包括强奸、性接触和儿童性虐待。
性骚扰被定义为立法在维多利亚。这是当一个人:
- 让一个不受欢迎的性的进步,或不受欢迎的性要求支持另一个人
- 从事其他任何不受欢迎的性行为性质与另一个人
在一个合理的人在这种情况下预期对方会生气,侮辱或恐吓。
的性行为可以包括肉体上的亲密,言论与性内涵和性手势,动作或评论。罪犯的意图是无关紧要的。
强奸和性骚扰是非法的,不会容忍大学在我们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工作场所”可以扩展超出了大学校园。例如,性侵犯和骚扰的就业也会发生在员工工作时间以外地区相互接近的连接工作,如会议或工作活动赞助。
同样的性侵犯和骚扰可以发生在任何位置有关的研究包括教室,在会议、实地考察旅行和远足。远程性骚扰可以发生,例如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和社交媒体。
谁相信他们被性侵犯或骚扰是鼓励。负责任的员工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性侵犯或骚扰和适当的管理问题和投诉。不良行为或报复不应该对一个人引发了性侵犯或骚扰问题或担忧。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最初形式的行为可能出现轻微或微不足道的可以构成性骚扰,特别是在关系等不同的权力或地位的工作人员和学生或经理和员工。
性侵犯和被人跟踪等严重罪行的受害者将支持报警,如果他们想这样做(承认不应该逼迫受害者通过大学的报告)。
同时,重要的是要承认关系和交互是基于互相吸引或友谊,两厢情愿或回报不构成性骚扰。
5.4。歧视
大学致力于为工作和学习提供一个环境,没有歧视。
歧视是非法的在教育和就业和提供商品,服务和住宿。
歧视是由立法在维多利亚。它既包括直接和间接歧视。直接歧视发生的如果一个人对待,或提出了治疗,一个人的“属性”不尽人意,因为该属性。间接歧视发生的如果一个人强加,或提出实施、需求、条件或实践不利的人以一个属性和不合理。
为了确定歧视,违规者的意识和动机无关。
受联邦保护和维多利亚时代的法律属性包括:
- 年龄
- 母乳喂养
- 负责照顾的状态
- 残疾或障碍(包括疾病或疾病)
- 就业活动
- 性别认同
- 工业活动
- 无关紧要的犯罪记录
- 合法的性活动
- 婚姻状况
- 父母的地位
- 物理特性
- 政治信仰或活动
- 怀孕或可能怀孕
- 种族、肤色、国籍、种族或民族起源
- 宗教信仰或活动
- 同性关系
- 性别
- 性取向
- 社会的起源。
那些相信他们正在或者已经鼓励歧视。负责任的员工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歧视和适当的管理问题和投诉。不良行为或报复不应该对一个人提出了一个歧视问题或担忧。
5.5。骚扰和诽谤
大学致力于发展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应尽可能远离各种形式的骚扰和诽谤。
骚扰是任何形式的行为,不是想要的,不是要求一个合理的人会认为可能创造一个敌对或不舒服的工作场所通过羞辱,威胁或者冒犯他人,因为一个属性的法律保护。(见5.4。歧视上面解释的“属性”歧视法律的保护。)
种族和宗教诽谤是煽动仇恨或鼓励的行为,严重的鄙视,厌恶或严重的嘲笑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因为他们的种族或宗教。种族和宗教诽谤行为在任何公共场所非法。
那些相信他们正在或者已经骚扰或诋毁鼓励。负责任的员工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骚扰、诽谤和适当的管理问题和投诉。不良行为或报复不应该对一个人提出了一个骚扰或诽谤问题或担忧。
5.6。伤害孩子和虐待儿童
大学致力于儿童的安全,和有一个零容忍虐待儿童。
伤害孩子,特别是虐待儿童,构成任何针对18岁以下的人的行为,包括:
- 身体暴力
- 性侵犯
- 严重的情绪或心理虐待
- 严重的忽视。
不可接受的行为包括:
- 把孩子伤害或虐待的危险
- 表现出有孩子的行为可能被视为不必要的身体、和启动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包括做孩子自己能做的事情
- 拍摄照片或视频的孩子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 参与公开讨论的成人性质的孩子
- 忽视或无视任何疑似或披露虐待儿童
大学致力于防止虐待儿童和早期识别风险,消除和减少这些风险。护理人员有责任,包括报告孩子安全问题或虐待儿童的指控警察内部和外部等机构。大学重视我们的法律责任:
- 未披露:所有的成年人都在维多利亚谁有一个合理的信念,一个成年人对16岁以下的孩子犯下性犯罪有义务向警方报告信息
- 保护失败:哪里有很大的风险,一个孩子16岁以下的亲切关怀下,监督或权威的大学将成为性罪行的受害者的成人与大学相关联的,任何权威的大学将作案的人如果他们知道滥用的风险,并有能力和责任来减少或消除风险,但过失未能这样做。
- 强制性的记者必须遵守他们的职责报告。
大学致力于所有儿童的参与和赋权。同等重要的是孩子的文化安全原住民孩子会特别脆弱,比如,文化安全的种族,宗教,文化和/或语言多样化的儿童,残疾儿童的安全。任何儿童或家庭成员有儿童安全问题是鼓励。大学会倾听和回应孩子的观点和问题。
5.7。不当行为
5.7.1。一般原则
不当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是指错误公共利益披露法案2012 (Vic) (PID)和检举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包括公司法案2001(车车)和税务总局法案1953(车车)。不当行为包括:
- 欺诈和腐败
- 刑事犯罪
- 严重的职业不当行为
- 不诚实的公共功能的性能
- 故意或鲁莽的违反公众的信任
- 故意或鲁莽的滥用信息
- 大量的公共资源管理不善
- 实质性的对一个人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 对环境的巨大风险。
大学附属公司(包括NICA SSAA斯文本科技大学学生生活和斯文本科技大学企业有限公司)是由两个爆料的政权——企业行为和PID的行为。
为了避免混淆,降低复杂性和支持有效的过程,大学将使用一致的语言和程序来实现这个政策和处理披露,是否与大学或大学附属公司。
大学对不当行为的立场是遵循的原则:
- 坚持最高标准的法律、伦理和道德的行为
- 确保组织文化和嵌入式风险控制有效地阻止不当行为
- 建立报告不当行为的意愿
- 确保遵守披露“公共利益”或“告密者”的立法(包括PID行为和企业行为)
- 保护个人披露不当行为
- 自然正义。
有建立流程根据大学的不当行为和检举指南,和维多利亚时代的立法,报告和调查腐败和欺诈等不当行为的指控。披露的信息也可以“有害的行动”对揭露者。同样,检举规定企业的行为,保护”地披露事项的信息披露,包括依法追究企业行为等关键联邦立法,刑事犯罪行为,危及公众和欺诈和腐败等不诚实的行为。
5.7.2。披露的信息
“披露”,使维多利亚时代下公共利益是否披露行为或企业行为,依法保护披露或不当行为的指控。一个人(例如“告密者”)可能希望披露接受法定免受损害,确保匿名性和物质调查由外部机构。
大学不能接收和处理公共利益披露在维多利亚PID的行为。相反,公共利益披露应维多利亚独立全面的反腐败委员会(IBAC),发布了指导方针来帮助揭露者。
一个人希望报告疑似不当行为不愿报告IBAC和使用维多利亚公共利益披露制度可以披露此事而不是IBAC大学。
在地披露事项的情况下大学附属公司下的企业行为,披露可以收到“合格的接受者”,包括公司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
支持信息披露,大学将提名披露官员作为建议中央接触点,接收和处理信息披露和确保完整性。此外,大学也可以指定一个独立的服务提供者或披露“热线”授权直接得到披露。
同时揭露者可能选择报告问题通过大量的接触点,所有信息披露应该提交或传递给大学的披露官。
维护机密性要求与公共利益披露问题是至关重要的,除此之外,以确保有害不采取行动反对揭露者。它是一种犯罪披露信息与公共利益的披露,包括揭露者的身份。
严格的完整过程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的报告和调查涉嫌不当行为在大学的不当行为和检举指南。
5.7.3。支持揭露者
大学不容忍采取不利行动打击那些站出来披露事项。
大学承认透明度和问责制的价值在其行政和管理实践,并支持的信息披露,披露不当行为。
大学将采取合理的步骤保护的人这样的披露,在诚信,从任何有害的行动报告的行为。
福利经理或告密者保护官将揭露者所需指定的大学。
5.7.4。法律保护揭露者
揭露者有资格在立法作为告密者享受法律保护包括保密,防止损害和某些保护责任。
大参考可能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或接触外部机构(如IBAC或ASIC)如果他们相信,他们已经遭受了损害。
5.7.5。个人恩怨和错误报告
个人恩怨(例如人际冲突或个人与工作相关的投诉)不是地披露事项本政策和学校的不当行为和检举指南。
深思熟虑的报告如有未尽事宜,由这些政策和指导方针或虚假或调皮是气馁。
5.7.6。已经披露的大学很重要
如果问题已经向大学披露和处理在一个单独的进程(如员工不满或学生投诉或早前披露),然后除非进一步的证据确认或披露,表明不当行为,并没有考虑在单独的进程中,随后这件事不会处理下这个政策或大学的不当行为和检举的指导方针。
角色和职责表(VC代表团)
角色/决定/行动 | 责任* | 条件和限制 |
---|---|---|
确定不当行为风险敞口。 建立控制预防和检测等活动 |
高级管理人员 | 必须按照大学的风险管理框架。 |
报告任何可疑的不当行为的实例IBAC(在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披露在维多利亚时代的立法)或适当的大学权威。 | 所有员工 | 信息披露应大学的披露官或通过斯文本科技大学的独立披露热线服务。 |
接收和处理信息披露的大学 | 披露官 | |
披露官 | 总法律顾问 | |
确定是否该大学的不当行为和检举指南适用于披露 | 披露官 | |
任命福利经理或告密者保护官支持揭露者 | 首席运营官 | 任命应披露官员的建议 |
不当行为和检举指南,包括回顾和更新 | 大学的秘书 | 必须符合这一政策 |
监测和报告对这一政策的有效性和不当行为和检举的指导方针 | 大学的秘书 | |
保险对于不当行为和决定是否在大学恢复资金/资产的利益失去了通过不当行为 | 首席财务官 | 保险由理事会批准。 |
*(员工持有或执行行动,负责任的位置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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